网络是一个非常广泛的工具,当我们身边发生了异于日常事件时,就会及时被更新在网络上。最近因汽车救援、清障行为而产生的
“天价拖车费”再一次成为网络头条。事件发生在如此,到底原因何在呢?程力带您走进天价拖车费背后的故事 对“天价拖车费”我们需要有着一分为二的看法。一方面,确实有不少的清障救援公司昧着良心,对车主进行乱收费;另一方面,一些正规的清障救援公司的救援费用同样遭受普通百姓、甚至部分新闻媒体对清障救援项目的高昂收费不理解而产生了相当大的“误解”。在普通人的眼中,清障车就是一种“拖车”,通过清障车上的某种设备对事故车或故障车进行“背载”运输。所以,一辆清障车无论是“托牵”、“拖牵”,还是“背载”事故车或故障车辆,如果仅只是拖车行驶几公里、几十公里、甚至几百公里,其产生的费用也就和货车满载运输时所产生的费用是基本相当的,是万万不可能、也不应该会有“天价”的费用。确实如此,正规的清障、救援公司是不可能、也不会给出“天价”费用的。
出现上述情况,其实关乎在于众多网友对清障车的定义不清楚,根据发改委批准发布的QC/T6345-2005《清障车》标准中对“清障车”定义是“装备有托举、拖曳、起重等设备,用来清除道路障碍的专用车辆”。从这个定义的字面上来理解,清障车主要是用来清除道路障碍的,其作业行为是简单或单一,没有什么技术含量。由此可知,上述即便是合理的拖车费也会被误解为“天价拖车费”就不难理解了。事实上,现行的清障车定义,显然没能完全、准确地表述出清障车的作业方式和用途。如果仅按该定义,目前清障车所从事的其他工作,都是“不务正业”的:清障车托着被托车的一端(轮胎离地)在道路上行驶;清障车用一条杆拖着另一车辆行驶(轮胎不离地);清障车虽然从事背载运输的工作,但是所背载的车辆不仅仅是事故车,还有能正在行驶的车辆,如未上牌的新车和其他不许在道路上行驶的叉车等设备;而有些清障车在托车之前,还需利用自身的吊臂、绞盘等设备,或另外调用其他清障车、汽车吊等车辆进行辅助,才能对事故车进行扶正、翻转、起吊等拯救、救援工作。有时,清障救援的现场不一定是在定义中的“道路”上实施。所以,这些工作,都与定义中“清除道路障碍”的标准定义相差甚远。清障车对事故车辆进行翻转和扶正作业。
清障车的上述作业方式和多种用途,实际上已远远超出清障车本身的定义了。在现实生活中,确实发生过交管部门根据清障车定义来规定清障车的业务,甚至对清障车从事了上述部分作业行为进行过处罚,原因是认为超出了清障车的职责和经营范围。这种狭隘的定义,确实给清障车厂家和用户带来了不小的损失,同时也给实属合理的“天价拖车费”关了禁闭。
正因为如此,2015年交通运输部颁发的JT/T 891-2014《道路车辆清障救援规范》中的3.2条款:清障车是指“装备有托举、拖曳、起重等设备,用来清除对道路造成障碍的事故车辆的专用汽车”。并在这个条款的下方用小一号的字体“注:改写GB/T 17350-2009,定义3.1.6.2.52”。显然JT/T 891-2014的起草人也认为原GB/T 17350-2009中对清障车的定义确实不能体现出清障车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在此,暂且不论部委、行业的标准能否允许擅自修正国家标准的定义和内容,单就JT/T 891-2014对清障车的定义来分析,该标准认为“清障车主要是用来清除阻碍了道路的事故车辆”,那么从字面上来理解,JT/T 891-2014中对清障车的定义确实比GB/T17350-2009和QC/T6345-2005两个标准更贴近清障车的本职工作。但是,它仍然没有完整地表述出清障车的实际用途和作业方式。
倘若平板型清障车背载新车参加汽车活动;清障车起吊、拯救跌落在路沟中、河道里的事故车辆等,而这些事故车辆未必就阻碍了道路。天价拖车费主要在乎众多网民对清障车的定义理解不清除。当然也不排除一些黑心公司对于网民的乱收费,程力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在此提醒各位网民:选择正规的清障车公司,会让您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若您对于清障车有任何疑问,可以随时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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